毕节市“四化同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法定化水平
为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贵州省毕节市按照“四化同步”工作思路,推进《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落细落实,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法定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
一、明确工作总则,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法定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信息系统为载体,以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为基础,以编制实名使用审核为抓手,建立机构编制与组织人事、财政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科学分工,确保实际机构设置与审批的机构相一致。
二、明确管理内容,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水平。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内容包含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实有人员信息等。机构管理内容主要包括:机构名称、网上名称、性质、规格、职能职责、历史沿革文件等。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内容主要包括:编制类别、编制数量、编制及领导职数变动和实际使用情况等。实有人员信息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所在内设机构、岗位分类等。
三、明确职责分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相互协调配合联动工作机制,机构编制、组织、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共享信息平台,共同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及时更新机构编制台账信息。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依据权限办理人员调配、划转、招录等工作。财政部门应以机构编制、实有人员信息作为核拨人员经费的依据。
四、明确管理程序,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常态化水平。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财政保障能力,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严控总量、统筹使用,科学增减,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编,应事先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空编使用计划申请。
机关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实有人员信息台账管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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