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兴隆乡“三治融合”推进乡村治理工作

搬迁安置点
今年以来,大方县兴隆乡把“三治融合”乡村治理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来抓,结合实际,统筹兼顾,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夯实“自治”基础
抓好民主选举。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该乡各村(社区)通过召开群众会,选好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夯实乡村自治基础。
抓好民主决策。大事小事让群众参与决策,决策是否民主,是否充分体现村民意志,直接决定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实现程度。该乡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进行决策时,充分发扬民主,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必经村委研究,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
抓好民主管理。各村(社区)充分发挥“两带三治”制度的自治功能,依法规范“两带三治”制度、村内民主管理制度。同时,抓好民主监督,通过召开乡、村(社区)民主监督座谈会,号召监督人员主动担当作为,着力做好民主监督工作。实行村务、财务两公开,逐步规范每季度向村民公布一次村内财务、村务,推动农村基层廉政建设,密切干群关系。
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工作制度的实施,调动了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为推动乡村“自治”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做实“法治”建设
通过不断完善法治宣传设施建设,为群众提供多元化法治宣传教育渠道。该乡在山体公园、菱角村村委会等人流密集处设置“法治文化园地”宣传栏,结合社会热点和民事法律热点问题,每个季度更换宣传内容,为群众传送实用的法律知识。同时,利用“醉美苗乡·多彩兴隆”微信公众号,开启“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即时推送法律新闻资讯和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县、乡司法行政工作动态,让群众知晓最新法律动态。
结合“一村(社区)一警”工作,深入开展法律进村(社区)、法律进村寨等活动。该乡坚持以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切实增强普法活动的实效性、趣味性和互动性,利用“法治讲堂”平台,通过以案说法形式,向干群宣传《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并重点就预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讲解,激发群众学法、用法、遵法的积极性。
利用调解委员会,每月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该乡加大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的摸排力度,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早化解”,对调处的每一起矛盾纠纷,事后由专人落实回访,防止纠纷再起,督促当事人履行权利义务。今年以来,该乡开展法治宣传20余次,受理矛盾纠纷31起,成功调解 31起,当事人满意率达100%。
抓实“德治”建设
2015年以来,该乡编成星级创建快板,通过文艺表演进行宣传,并充分利用宣传长廊、文化墙、公示栏等宣传阵地,以及横幅、标语、广播、微信公众号等,让群众知晓“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内容、步骤和目的,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目前,全乡共评选表彰乡镇(街道)级、县(市、区)级和市级“星级文明户”100余户,极大激发了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
开展“道德积分超市”活动,深入推进“精神脱贫”。通过道德积分量化群众道德行为,精神激励与物资奖励相对接,道德积分与诚信体系相并联,努力引导群众形成言行讲文明、衣食讲卫生、做事讲道德、为人讲诚信、相处讲和谐的良好乡风。同时,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树立文明意识、健康意识、卫生意识、节俭意识,引导群众逐步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促进农村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截至目前,“道德卫生超市”覆盖全乡。
该乡探索建立“建机制,强化自我管理;建档案,强化自我教育;建平台,强化自我服务”的“三建三强”机制,推进法治组织、法治服务、法治教育、法治管理、法治监督下沉到户的“五到户”治理模式,并推行“警民议事会、警务联席会+十户联防”工作机制,提升群众自治水平,实现矛盾纠纷零库存、吸毒人员零增长、治安案件和命案零发生的“三零”目标,将乡村治理推上一个新台阶。

文明宣传活动
(罗荣玉 马 应)
上一篇:织金县三甲街道扶贫公益岗“美村富民”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