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税务系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纪略

发布时间:2021-01-23 19:33:18 来源:毕节日报

  自2017年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来,毕节市税务系统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原国地税分别搭建了各具特色的“三项制度”操作系统,在信息化落实“三项制度”方面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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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改革后,毕节市税务局把推进“三项制度”工作作为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要抓手,对原国地税操作系统进行评估、整合和优化,采取可视化、自动化、集约化的方式,将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产生的各种数据汇聚“三项制度”集成应用系统,实现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的有机融合。

  执法公示多维度。行政执法公示模块包括36项执法信息公示内容,与税收执法公示平台、税务门户网站、税企平台、电子税务局等外部公示平台实时对接,按照自动、半自动公示模式设计了不同公示流程,并根据公示内容、公示范围通过不同渠道公示,提高税收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落实“阳光税务”要求。

  进户执法有标准。将24个执法事项(环节)纳入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试点,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税收执法过程明确了54个音像记录节点,实行节点控制,形成听有声音、观有视频、看有图片的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数据库,让权力以“看得见”的方式规范运行,进一步落实“规范税务”要求。

  法制审核强监督。将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作为重大执法决定前置程序,建立以书面审核为主、集体审议为辅的审核模式。制定《重大税收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程》,对法制审核清单内4大类11项审核事项,明确了88大项、32子项法制审核业务判断标准,强化对税务机关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落实“法治税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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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互通让数据“多跑路”。集成应用系统通过与金税三期、电子税务局等系统打通链接,实现数据的实时抓取与推送,整合了数据流、工作流、影像流,形成了流水线作业,有效解决了“三项制度”数据自动采集分析难的问题。搭建税收执法外网公示平台,与“三项制度”集成应用系统互联互通,通过自动抓取、自动推送、自动公示的“三自动”机制,获取金税三期系统相关业务的公示信息。纳税人可通过该平台自主查询办税指南、执法人员和行政许可清单等内容。

  电子归档让查询“一户式”。集成应用系统从金税三期系统实时抓取纳入执法全过程记录事项的工作流数据,推送到执法全过程记录模块。执法人员佩戴执法记录仪,进户执法,按执法全过程记录作业标准进行记录。执法结束后,将采集到的文字、图片、录像信息通过采集工作站离线上传到服务器,由平台自动区分进行电子档案管理,并进行一户式存储。档案管理模块提供按纳税人、按事项、按行业等分时段查询功能,淡化纸质资料,以电子档案替代传统纸质档案,根据用户功能权限,可随时随地查阅,突破时空限制。

  流程严密让审核“有章法”。平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模块自动读取金税三期系统中满足条件的待审核事项,在平台形成待提请审核任务清单,审核基础数据取自金税三期系统,无需人工手动录入。任务提取、任务分配、法制审核、审核是否上会、审批是否上会、复核、记录会议、审核会议内容、提请单位接收等业务节点设计严密,为开展法制审核工作提供了完整、细致、规范、标准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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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示让执法更透明。纳税人可通过税收执法公示平台、税务门户网站、办税厅查询机等渠道,自主查询所有公示数据及行政许可事务办理进展情况,更好保障了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面公示“晒权”也增强了税收管理人员规范执法意识,避免随意执法,减少执法权力寻租的空间,预防不廉洁行为的发生,提升税务机关形象。税收执法公示制度推行以来,全市税务系统累计在各类公示平台发布事前、事中、事后执法信息60万余条。

  过程留痕让执法更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多方式记录机制破除税收执法人员监督盲区,节点控制式的作业标准框定了任务执行要求,图片影音佐证资料的充实,促使执法人员主动规范执法行为,有效破解过去制度碎片化、开展工作信息化集成水平低等难题,审批事项更加透明高效。据统计,全市税务系统共完成执法全过程记录归档事项15万余项,执法规范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法制审核让执法更严格。通过流程再造,将法制审核作为重大执法决定前置程序,用“法律的眼睛”看一看,以“法律的尺子”量一量,未经法制审核的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充分发挥全市系统26名公职律师的作用,为法制审核中的各类疑难问题提供业务支撑。目前,全市税务系统共对1500余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维护了纳税人权益,守住了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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