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商贷!毕节房贷新政策来了!

发布时间:2021-04-06 11:12:42 来源:毕节发布

  最近要买房的你注意了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将于5月1日起全市推出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缴存职工可以同时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个人住房贷款

  利用商业个人住房贷款

  补足购房所需资金

  一、办理组合贷款必须满足的条件

  1.借款人符合《毕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及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规定。

  2.借款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自住住房、二手自住住房、保障性住房。

  3.借款申请人符合《毕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取得公积金中心同意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通知或批复。

  4.有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住房作为抵押。

  5.与公积金中心签署合作协议的楼盘,同时必须与受托银行有合作关系。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相关事宜

  1.贷款额度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规定分别计算,贷款总额不能超过借款人所能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合计的最高额度。

  2.组合贷款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期限应保持一致。

  3.贷款利率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行利率执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按照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执行。

  4.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商业贷款的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

  三、组合贷款可以到哪里办?

  全市各县(区)管理部窗口、各县(区)政务中心窗口、受托银行延伸网点窗口均可办理,借款人按所购房屋坐落地就近选择办理,也就是在哪里买房就在哪里贷款,大家千万不要跑错哦。

  若有不明白的欢迎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857-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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