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发布
5月28日,中国农业科学院、苏州市人民政府在北京发布《苏州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2020-2022年)(试行)》。" src="//m.mooncyber.com/news/uploadfile/2020/0529/20200529095304544.jpg" style="border:px solid #000000" title="5月28日,《苏州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2020-2022年)(试行)》在北京发布。中新网记者 李金磊 摄" /> pictext" style="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2em;">5月28日,《苏州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2020-2022年)(试行)》在北京发布。中新网记者 李金磊 摄
《指标体系》框架设定为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农民现代化、城乡融合4个领域,制定3级指标,区分市、县、镇3个行政层级,总体形成“四三三架构”。
其中,市级评价指标体系由12个一级指标、27个二级指标,49个三级指标组成。指标根据国际发达国家标准和国内先进城市地区标准,设定“农业农村全面现代化水平”目标值及相应权重,可测算出一个地区农业农村现代化程度的综合评分,其中80-90分(不含90分)为基本实现阶段。
根据测算,苏州市2019年综合得分为79.22分,到2022年综合得分预估达到89.95分,可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改革开放以来,苏州一直是全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典型,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全国前列。苏州有条件、有基础也有责任先行一步。
据悉,苏州已率先出台三年行动计划,以大力实施20项重点工程为抓手,确保到2022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比全省提早了8年,比全国提早了13年。
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韩俊指出,共同发布《指标体系》是落实农业农村部与江苏省《部省合作框架协议》的重要举措,是苏州对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的积极探索,为苏州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明方向,也为全国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益借鉴。
江苏省副省长马秋林指出,《指标体系》起点高、标准高、定位高,既有国际视野,又有苏南视角,充分体现了“谋在先、走在前”的使命担当,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树了榜样”“探了路子”。
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亚平表示,苏州将认真用好这套凝聚了心血和智慧的《指标体系》,来引领实践、评估成果,做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一开创性工作,努力为全省、全国提供苏州经验、作出苏州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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