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缓缴社保企业明年1月须“还清欠费”

发布时间:2020-12-10 09:27:23 来源:北京青年报

北京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年底到期 四项医保特殊业务暂停办理

  缓缴社保企业明年1月须“还清欠费”

  本报讯(记者 解丽)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社保中心获悉,北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免征政策将执行到2020年12月底。明年起中小微企业需要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而申请缓缴的企业也应在2021年1月底前办理缓缴期间的三项社保缴费。同时,四项疫情下的医保特殊政策暂停办理,企业未按时补足保费将收取滞纳金。

  北京市社保中心表示,北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免征政策将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于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自2021年1月起应缴社保费将全额征收(社会保险费采用当月申报,次月缴纳的征缴模式,如:2021年1月企业应缴社会保险费,应在2021年2月缴纳)。

相关热词搜索: 企业 社保 政策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人员查询 免责声明 友情链接 贵州网LOGO 广告刊例 本站域名 百度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