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保超4000万人参保
据悉,贵州在《社会保险法》框架下,结合全省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先后出台30余项医疗保障政策性文件,完成了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医保管理市级统筹、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等,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商业健康保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初步建成。
截至2020年5月底,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769.04万人,因异地参保、参加其他基本医保、参军、服刑、死亡等合理化原因未参保的14.51万人,实现当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应保尽保。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补偿受益共计730.99万人次,补偿资金共计24.72亿元,实现应报尽报。
2019年6月,我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出台了《贵州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其中规定,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按查实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金额的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具体标准为:
一是奖励金额为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5%,不足300元的补足300元,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是若欺诈骗保行为不涉及骗取金额或者经查实无法确定骗取金额,但举报内容属实,给予300元奖励。
三是若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或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竞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并提供可靠线索的,适当提高奖励标准,奖励金额为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6%,不足400元的补足400元,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记者 张梅)
相关热词搜索: 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