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贵阳城乡居民收入实现新跨越
2016年,贵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502元,2017年首次突破3万元大关,2019年升至38240元,比2015年增长了10999元,累计增长40.4%,年均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7.1%;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967元,2019年达到17275元,比2015年增长了5358元,累计增长45.0%,年均增长9.7%,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8.0%。
2016年至2019年,贵阳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分别比全国高0.5、0.8、1.3、1.0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分别比全国高0.6、1.4、0.9、0.8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收入绝对额连续4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领先优势呈扩大趋势,由2016年的604元扩大到2019年的1254元。城镇居民收入绝对额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自2017年开始也在逐年缩小。
2017年以后,贵阳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速位次稳定在全国前三名。城乡居民收入绝对额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的排位也有提升。城镇居民收入绝对额在全国26个省会城市中的位次,由2015年的第24位上升至2019年的第20位,提升了4位;在西部10个省会城市中的排位中,由第8位上升至第6位,提升了2位。农村居民收入绝对额在全国26个省会城市中的位次,由第18位上升至第17位;在西部10个省会城市中的排位由第5位上升至第4位。
截至2019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增速达9.7%,比同期城镇年均增速(8.8%)快0.9个百分点。城乡收入倍差由2015年2.29:1缩小至2019年的2.21:1,城乡收入比在逐年缩小。
(王霞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杨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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