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大力宣传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影响的社会保险新政策
2020年2月19日,笔者从县人社局获悉,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恢复发展,镇远县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将实实在在的惠企政策宣传到辖区内各参保企业,知晓率达到了100%。主要利用移动平台短信发送负责人549家、微信群、QQ群发送300余家,并充分利用镇远人社公众号进行宣传,针对一些特殊企业采用电话方式告知。企业优惠政策如下:
一是缓交社保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向当地社保局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保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二是稳岗补贴。对在疫情期间承诺不裁员、少裁员的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中小企业,返还标准由原来的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到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
三是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20年2月起,将我省失业保险金计算标准统一上调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即1611元/人?月)。
四是延长失业金领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将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五是延长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办理时限。办理失业保险各项待遇申领业务时,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在原规定时限基础上增加60天;办理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申请期限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延长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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