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办理新《药品管理法》实施后首例公益诉讼诉前案件
发布时间:2020-03-06 17:37:30 来源:贵州网
食品药品安全关乎民生,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幸福指数。2019年12月1日,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开始实施,号称国内史上“最严”药品管理。为切实保障本辖区内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权利。近日,岑巩县检察院积极排查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经调查发现,岑巩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岑巩县羊桥乡一药房内存在违反《药品管理法》销售假药行为怠于履行职责。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市场秩序,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岑巩县检察院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岑巩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依法履职。
据悉,自新《药品管理法》实施三个月以来,岑巩县检察院针对药品领域共提起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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