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标本兼治 推动巡察整改出实效
“针对你单位在县委第九轮巡察反馈问题,请提供你单位整改材料……这个问题的整改情况请详细介绍一下。”这是镇远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到该县审计局开展巡察整改成效监督检查的一个缩影。
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镇远县委巡察办在每轮巡察结束后,集中将巡察问题清单反馈至被巡察单位,要求其对照分析研判,据实制定整改方案,逐一对照整改。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整改结果实行巡察办组“双审核”,并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开展动态督促责任单位推进整改落实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进展情况,实行整改挂账销号。
镇远县纪委监委把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派驻监督的日常监督检查内容,通过把巡察反馈问题随身带、时时查、重点抓,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全程动态跟踪问题整改,并对问题整改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出成效。
问题整改坚持“改”和“立”相统筹,通过督促被巡察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研判,找准症结对症整改。在“改”的基础上“立”起制度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堵住漏洞。通过以巡促改、以巡促建,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健全制度76个,进一步织牢了“制度笼子”。
自2017年来,该县已启动10轮巡察,覆盖49个县直单位和乡镇党组织、75个村级党组织。前9轮共发现问题1266个,问题线索215条,已立案24件,党纪政务处分21人,诫勉谈话23人,警示谈话2人,提醒谈话8人,批评教育3人。反馈被巡察单位问题937个,已整改完成918个。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已整改到位的事项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对整改不到位、敷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用铁的纪律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镇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任表示。
(编:杨通航 审:江春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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