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从江县:162万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到位
近日,笔者从从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该县以社会化发放2018、2019年度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62万元全部发放到位,135名义务兵的家属受益。
从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武装部提供信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对象账上”的要求和城乡“一体化”的原则,认真做好义务兵优待对象名单核对工作,对义务兵家属的身份证、户口簿、入伍通知书等有效证件进行审核登记,并严格标准及时兑现2018、2019年度的135名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62万元,确保了不出现错发、漏发现象。
从江已连续五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县”称号,从江县委、县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把解决义务兵家属困难、提高义务兵优待等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在2012年就在全省率先执行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城乡“一体化”标准,并在2014年7月出台的《从江县高学历青年应征入伍奖励及退役士兵(官)安置优待办法(试行)》的标准上提高了30%,现执行的标准由原来的9000元/人/年提高到12000元/人/年。
据悉,从江县目前服现役的义务兵共135人,其中:2018年秋季入伍71人,2019年秋季入伍64人。
( 鲁畅 陆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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