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政务中心对第三季度“红旗窗口和服务之星”进行表彰
根据省、州“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为强化驻厅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日常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中心的良好形象,县政务服务中心按照“窗口受理办件量、办结率、群众满意度”为基本依据,以“模范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为原则对各进驻窗口单位开展季度“红旗窗口”评比。从服务质量、信息报道、业务管理、工作纪律以及群众满意率五个方面对各工作人员开展季度“服务之星”评选。各窗口工作人员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投票的方式对第三季度“红旗窗口”、“服务之星”进行评选。
经过评选,本次评为“红旗窗口”共6个:县交警大队窗口、县住建局窗口、县卫健局窗口、县自然资源局窗口、县人社局窗口、县残联窗口。
“服务之星”共10个:雷志梅(县林业局窗口)、潘虹(县市监局窗口)、杨秀??(县发改局窗口)、石通平(县公安局窗口)、杨琳(县公安局窗口)、袁萍(县残联窗口)、张遵琴(县卫健局窗口)、陈功书(县交警大队窗口)、李朝英(县税务窗口)、杨春(县税务窗口)。
中心为获表彰的“红旗窗口”和“服务之星”颁发了奖牌,希望受到表彰的窗口和个人继续发扬,再接再厉,提升服务质量以及服务能力,以高质量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到用心服务,用情服务,用智服务,为我县政务服务的进一步提升做出相应的贡献。
(编:徐银珍 审:吴贤和)
上一篇:雷山县三举措化解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