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四举措”提前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民生工程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启动实施以来,黔东南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抓手,抢抓政策机遇,按照高位推动、规划先行、多方筹资、强力保障的原则,采取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等工程齐头并进的“1+N”模式,补齐城镇发展短板,推进城市更新。
一是加强宣传发动,摸清改造底数。以尊重民意为前提,由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协同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采取座谈交流、入户调查等形式全面摸清改造底数,并向群众讲清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措施办法和优惠政策,增强群众支持改造、参与改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健全政策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州、县两级分别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住建、发改、财政等9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商研判,形成工作合力。因地制宜制定改造工作方案,明确改造范围、改造内容及改造标准,贯彻执行贵州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及项目审批指导意见,完善建设程序,简化审批流程。
三是强化技术指导,科学编制方案。州级层面积极指导各县(市)根据城镇老旧小区建设时间、用地规模、建筑密度、居住功能等不同情况,量身制定改造方案,坚持“一区一策”“一楼一策”,力求设计方案精细化,改造施工品质化。对分属不同管理主体的老旧小区,鼓励打破单元分割,实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集中连片改造。
四是坚持多元筹资,加大资金投入。结合老旧小区规模小而散、量大面广等特点,指导各县(市)优化项目设计,将多个小区捆绑打包集中申报,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并获得中央补助资金1.85亿元。同时,主动对接金融机构,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相邻的棚户区改造统筹安排实施,配套完善停车场、市政及燃气管网等设施,生成老旧小区成片改造项目进行收益平衡测算,获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94亿元。
目前,我州纳入2019年改造计划的49个老旧小区4715户以及纳入2020年改造计划的62个老旧小区5284户均已全部实现开工建设,其中44个小区3547户已完工,累计完成投资2.94亿元,提前完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我州2020年“抓紧实施2019年49个老旧小区4783户建设任务,启动实施2020年62个小区5146户建设任务”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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