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四加强”筹备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为保障2021年1月21日黔东南州与全国同步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以下简称电子专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黔东南州税务部门积极完善工作举措,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安全平稳推进该州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
据国家税务总局2020且12月21日公告规定,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是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措施。该项工作分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21日两批次开展,贵州省推广应用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该电子专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相同,可按规定报销入账归档,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可对其相关信息进行查验。该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样式更加简洁,开具更加简便。纳税人可通过线下办税服务厅、线上电子税务局等渠道领用电子专票,采用不需保管场所、防止丢失损毁的信息化储存方式安全高效管理发票,尤其网上申领电子专票可以实现“即领即用”,并且能够通过电子邮箱、二维码等方式线上快速交付电子专票。
为稳步抓好电子专票在该州的推广应用,黔东南州税务部门着力在组织保障、建立机制、压实责任、统筹落实等方面加强筹备,扎实做好推广应用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黔东南州县两级税务机关及时成立领导小组,设置工作专抓专班,规范制定工作方案、职能职责和配套措施,汇聚该州税务系统精干力量和业务骨干,将责任目标分解压实至领导小组、落实专班、联络人员,着力从综合业务、系统保障、纳税服务等多方面为推广应用工作提供周密服务,坚持每周工作例会调度,强化专项督导,齐心协力保障工作落细落实。
二是加强服务支撑。组织该州税务系统一体化优化服务,积极创新服务手段、服务渠道和服务方式,加强服务人力配备、培训辅导和资源保障,着力统筹调度12366、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部门等一线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式、网络化、入户式等形式,进企入户开展针对性培训、个性化辅导、跟进式讲解,让纳税人充分理解政策、熟悉操作,助力推广应用工作安全、稳定、有序推进。
三是加强宣传推介。加力营造便民宣传环境,广泛运用网站、微信、微博、税务APP等线上方式,积极通过有线电视、户外LCD大屏幕、报刊、专题宣传栏等生动载体,立体式、广覆盖宣传解读电子专票改革意义、便利高效、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打造和谐顺畅的推广应用税收环境,切实让电子专票广泛周知、便民惠民。
四是加强环境维护。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构建强大的支持协调保障,充分汇聚税务、网信、安全等相关职能部门合力,联合加强推广环境维护和涉税舆情监控,共同妥善化解涉税舆情和疑难诉求,营造良好的推广应用环境,保障发票电子化工作安全稳步开展。
二是个性化宣传辅导。依托全省统筹搭建的黔税云课堂直播平台,组织业务骨干线上为纳税人直播《关于增值税电子专票发票推广工作热点问答》,引导纳税人通过扫码便利收看讲座辅导,并将直播录制为视频通过户外LED显示屏循环播放,直播时段总计511人次收看讲座,点击回放370次,形象生动的讲解让纳税人易学会用、入脑入心。以制作《黔东南州市场主体培育宣传册》为契机,将专票电子化相关内容纳入宣传册,为市场主体提供实用的涉税政策业务辅导。强化12366咨询热线接听服务,专人解答回复咨询投诉。
三是一体化宣传辅导。构建黔东南州县两级税务机关协同宣传辅导机制,一体化指导推进宣传辅导工作,组织督导各县局以办税厅为主阵地,制作宣传专题展架22个,摆放在办税服务厅专项宣传专票电子化政策文件和推广事项。引导各县局开展网格化服务,明确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按日查看纳税人开票、受票情况和监测舆情,一对一、点对点地动态跟进做好宣传解答和推广指导,助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稳步顺畅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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