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1700余万元助力优抚对象家庭脱贫
历年来,从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把创建“双拥模范县”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作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全面实现富民强军的重要工作来抓,把“服务好在伍的,安置好退伍的”作为拥军优属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自然增长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出台激励和帮扶政策,使“穷县不穷兵”的说法在从江广为流传、妇孺皆知。
为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脱贫攻坚工作,2020年,该县发放定期抚恤和定期补助资金8752077元,发放“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全县军属、烈属、重点优抚对象、军休干部、驻军等慰问金1179400元,发放优抚对象临时性物价补贴1655081.66元,发放56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623520元,发放139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677000元,兑现两名艰苦边远地区义务兵补贴24000元,发放403名困难和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役军人“解四难”(即解决生活困难、住房困难、就医费用困难和突发事件困难)资金2147918元,发放10名退役军人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为38000元,发放3名荣立三等功和25名获得优秀士官(士兵)的现役军人发放奖励金17500元,为542名困难复原退伍军人办理每人200元免费乘坐公交车卡共计108400元,常态化走访慰问困难退役军人50000元,下拨各乡(镇)开展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经费257000元,帮助挂牌督战的贯洞镇德卡村、干团村、登阳村等6个村解决困难帮扶资金20000元,帮助38名退役人员完成养老保险单位补缴506653.84元。
各项优抚政策和帮扶政策的及时兑现,不仅体现了该县党委、政府对双拥工作的重视和对军属的关怀之情,有效吸引和鼓励有志青年参军入伍的热情和安心服役,也切实保障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确保退役军人如期脱贫,提高了广大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更是大力弘扬了双拥精神,筑牢了全国双拥模范县“六连冠”和全省双拥模范县“九连冠”成果,推动了双拥工作高质发展。(鲁畅、陆华超、梁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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