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检察院多元化司法救助未成年人
4月17日,单亲妈妈刘某某到福泉市人民检察院赠送锦旗,对检察机关向其孩子发放司法救助金表示感谢。

近日,福泉市检察院在审查办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遭受刑事侵害的案件时,发现案件被害人系单亲家庭,因母亲忙于务工导致孩子遭受侵害。为了更好地帮助被害人完成学业,承办检察官及时将案件情况与控申部门进行沟通,并对接该市教育部门,为被害人解决教育、生活环境等问题。同时控申部门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此举不仅缓解被害人家庭经济困难,也从机制上帮助被害人解决了教育困难问题。
近年来,福泉市检察院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对司法救助制度进行宣传。该院内设部门间建立沟通机制,形成司法救助协作合力,确保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相关信息在检察机关及时推送,及时办理救助案件。同时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丰富救助方法,实现多元化救助,尤其针对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积极与该市教育部门建立共同救助机制,确保有效地帮助未成年刑事被害人解决困难,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升救助效果。
2019年以来,福泉市检察院共办理涉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案5件5人,救助金额达10.4万余元。
(肖英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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