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打造乡村治理“标准配置”
近年来,福泉市坚持和完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抓实群众自治组织、机制、平台建设,制定《福泉市村民组三组两榜一规一训规范组建运用实施细则》,将乡村治理“神经末梢”延伸到村民小组,形成了“三组两榜一规一训一场一所”乡村治理“标准配置”,不断丰富“三治融合”实践内涵,有效解决农村社会管理带动不济、发展内生动力不强等问题,在农村基本实现了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为巩固脱贫成效、助推乡村振兴奠定了基础。2019年12月,福泉市获批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县(市)之一。
规范组建“三组”,让群众自治“动起来”。推进村民组党小组、自治小组、监督小组全覆盖,对全市党员人数在3人以上的村民小组或连片村寨成立组组联合、组企(村社)合一党小组433个,让党小组成为村民组发展的核心。在全市983个村民小组,引导群众推选热心公益、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的党员、寨老、乡贤等成立村民自治小组和村民监督小组,共同协商管理村民小组大小事务,变一人“单干”到一帮人“共管”。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务,按照村民组党组织动议、村民自治小组提议、群众集体决议,拟定目标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责任清单、公布工作成绩单,党务、组务、财务的“三议三单三公开”协商民主工作机制,对议定的产业发展、村寨治理、公益基础设施等事务交由自治小组具体实施,并由村民监督小组监督管理,实现村组大小事务有人办、有人管,群众的事由群众“自己说了算、自己组织干、自己督评看”。
规范运用“两榜一规一训”让规范约束“立起来”。在全市各村民小组文体广场、村寨群众集中居住地普遍建立“红黑”两榜机制,以正反评比增强群众的自觉行为,提升群众的社会和家庭责任感。立足于村寨公共设施无人管理维护、群众家教失范等问题,按照遵循“反映群众内心,共商共议共定”原则,倡导全市983个村民组修订务实管用的组(寨)规民约,组织开展“晒家风”活动,让“组(寨)规民约”“家风家训”成为群众相互学习、互相借鉴,构建和谐村寨、幸福家庭的有力约束。同时,全市983个村民组自发组建矛盾纠纷调解组织、治安巡逻志愿者服务队1300余支,引导群众参与公益事业、参加村寨建设,推动乡村产业齐抓、村寨容貌共建、环境治理共为,形成了村与村比、组与组比、户与户比的良好氛围。
规范建设“一场一所”,让协商议事“活起来”。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识、有制度、有内涵、有成效“六有”标准建设村民组活动场所385个并推进全覆盖,配套建设公共厕所,让“一场一所”规范化、配套化建设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点深度融合,进一步改善群众议事协商环境。依托村民组活动场所广泛开展村民说事日、民情恳谈、决策听证、民主评议,深入实施“五引导五教育”工程,开展“四美乡村”“五美庭院”“十星级文明户”等评选评比活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实现物质和精神“双脱贫”。全市“文明村”“文明组(寨)”创建比例达80%,信用乡镇、信用村创建比例达85%以上,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动能得到有效释放。
(白扬 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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