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开展省级文明创建自评检查推荐工作
根据省、州精神文明办相关要求,5月下旬以来,都匀市精神文明办组织人员,采取听、看、查、问等方式,对申报复核、参评2018-202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创建申报情况进行自评检查推荐。
为了使自评检查和推荐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公平、公正推荐候选集体和个人,检查前,市精神文明办、市“双创”办、市环境整治专班联合组织乡镇、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关于申报参评2018-2020年全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通知(匀文明办通〔2020〕5号)和《都匀市2018-2020年全省精神文明“五大”创建复核、考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
每到一处,检查组重点查看活动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氛围、创建活动资料归档、硬化、美化等方面的情况。在文明单位检查中,详细查阅各单位的创建档案,实地考察文明创建氛围、文体活动设施、环境卫生以及阅览室。在文明村镇检查中,要求乡(镇)、村两级领导干部要开展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点)、环境整治,建设文明村寨,树立文明新风为重点内容的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文明村镇创建的薄弱环节,促进文明村镇创建的更好开展。在文明校园检查中,听取学校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情况,实地考察校园环境、功能室、宣传气氛、活动主题内容。
检查组对活动开展有声有色、主题突出、创建氛围浓厚、资料整理完整详实、图文并茂、条理清晰的创建单位给予充分肯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反馈,并要求限时整改到位。同时,要求申报单位要进一步拉高工作标杆,树立良好形象,充分发挥“龙头”作用,为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截至目前,全市组织对申报参评的26个单位、26个村镇、7户家庭、6个校园、7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单位、8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者进行检查指导,并按照程序,择优向州文明办推荐。
(莫青 罗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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