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基层社会治理
荔波县按照“党建引领、综治统筹、部门联动、法治化运行”的工作思路,及时启动司法信访体制改革,将司法和信访等部门合署办公,实现各司其职、互相联动,建成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110个,强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整合资源平台。成立县综治中心临时党支部,建强综治组织堡垒,整合法院、检察、公安、信访、司法行政、人社等28家县相关部门进驻。设8个接待窗口,县综治中心进驻部门安排值守党员均为临时党支部党员,实行轮流坐班值守。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完善民事案件诉前调解机制,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高效处置和信访问题依法化解,全面推进信访法治化。
建立健全机制。制定出台《荔波县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机制实施方案》,探索建立民事案件诉前调解机制,积极推动政府购买专职调解服务工作。明确从县级财政安排信访维稳专项资金,返聘部分退休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为人民专职调解员,参与信访矛盾纠纷调解。四年来,成功化解矛盾纠纷6925件,调解成功率96.8%,现行命案、“两抢”案件及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零”发生,刑事现行发案逐年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逐年提升。
强化信息联动。依托“雪亮工程”建设,按每村6个黑光级高清监控摄像头的标准建设,投入1457万元,安装摄像头438个。将“雪亮工程”与“天网工程”有效融合,实现互联互通,全面覆盖全县行政村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建设。同时,积极推进黔南州政务110服务平台的管理运用及指挥调度,及时有效解决群众诉求。
探索群众自治。积极探索少数民族地区普法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新途径,融合农村基层治理“三治”,打破传统治理模式。佳荣镇大土村通过培养法律明白人、传承民族文化、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将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与大土苗寨习惯相结合,特别是将“八个不许三个一斤”纳入村规民约内容。长期以来,大土村秉承“八个不许三个一斤”农村治理模式,实现新中国成立以来连续70年无治安及刑事案件发生。
通过综治中心的统筹调度,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有效提升全县现代化治理水平,形成了“多方参与、共同治理”格局,社会治安环境显著提升,“平安荔波”创建成效明显。近三年来,实现命案零发生,信访案件逐年下降,且低位运行,提供法律援助91件,累计追发民工工资8952万元,涉及7061人。同时,荔波县实现游客接待量、体验度、安全感、满意度的大幅提升,2018年以来,连续获央视“点赞”报道16次,实现“零投诉”。
(姚春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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