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黔南州委一号文件出台
3月17日,黔南州委、州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即2021年州委一号文件,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行部署。
《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是:2021 年,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产量达到 120 万吨以上。全州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可比价增速 6.5%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9%以上。农村产业革命纵深推进,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启动实施,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提升,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到 2025 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农业基础更加稳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持续增强,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乡村建设成效明显,乡村面貌变化显著,乡村发展活力激发,乡村文明程度有新提升,探索形成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黔南形态”。
《实施意见》明确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首要任务,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推进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水平、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等方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实施意见》强调,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2021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真正把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记者 蒙帮婉)
上一篇:富德生命人寿黔南中支多种形式开展“3.15”宣传活动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