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为巩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减轻广大患者经济负担和医保资金支出,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优化医疗服务收入结构,降低药品、耗材费用,实现“腾笼换鸟”的改革目标。继2019年2月黔西南州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并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后,为推动新一轮医耗联动改革,进一步切断医疗机构与医用耗材之间的利益关系,2019年12月31日,黔西南州公立医疗机构正式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成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调整范围。以《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卫生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颁发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2003〕127号〕及其增补项目价格为基础,适当调整项目价格,不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一是调增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受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影响较大的、价格偏低的诊疗、手术、病理、儿科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二是调减部分医疗设备检查价格,重点调减CT、磁共振、DR、超声等设备检查价格。
调整原则。对公立医院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取消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进行科学测算,为体现项目价格的合理性,各部门及相关专家进行严格讨论后,确定对6岁及以下儿童的诊查费、急诊诊查费、部分护理费、部分治疗费、手术费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较大、原价格偏低的项目进行倾斜,对部分检验项目规范检验方法、兼顾项目成本,在不同方法学上作价格平移。
调整数量。此次调整医疗服务项目770项,其中调减204项,调增566项(包括附加项与6岁及以下儿童加收项)。
本次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坚持价格改革与改善医疗服务并行,要求医疗机构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升群众就医便捷度。坚持价格与医保支付改革并行,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价格调整,总体上不增加群众负担;继续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总额控制付费、日间手术付费等为辅的支付方式改革,激励医疗机构通过减少过度医疗、控制医疗费用、降低医药成本来增加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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