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安龙围绕“1113468”规范村卫生室建设
发布时间:2020-04-29 10:02:02 来源:黔西南日报
为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的深入开展,落实“补短板、补功课”工作,让群众在基层享受到优质、便捷、安全的医疗健康服务,解决群众看病远看病难问题,安龙县卫生健康部门紧紧围绕“1113468”规范村卫生室建设,推动基层健康服务落实落细落地。
“1113468”,111是指1个行政村有1个公建卫生室和1名合格村医,通过自查,全县有10个村卫室在自建房内办医,没有政府主体责任,经过镇、村协调原村委会办公楼或村闲置学校,改造后,用作村卫生室办医。对缺乏村医的5个村,分别由镇(街道)卫生院下派到村卫生室担任村医。3是指:坚持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让群众得实惠;坚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让群众看病能报销,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坚持村医考勤制度,每周到村开展服务不少于4天,方便群众看病。4是指诊室、治疗室、药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室分离,相互独立,避免交叉感染。6是指建筑面积不少60平方米。8是指村卫生室要有80种以上常用药物,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通过“督战合一”的工作方法,现全县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已基本结束。
(特约记者余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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