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李恒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5 20:10:41 来源:兴义市人民政府网

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恒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兴府任〔2020〕3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开发区、景区管委,各园区、管理处,各国有企业: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恒同志任市公共安全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黄威阳同志任市林业局副局长;

  免去岑柱棉同志丰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蒋婷婷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和武同志任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宋巍同志任市社会事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唐为同志任贵州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工管委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兼),免去其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匡斌华同志兼任的市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李洪国同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原综合执法分局分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刘厚江同志任下五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陈显明同志下五屯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刘才富同志黄草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华飞同志坪东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世荣同志任市干部行政学校副校长;

  免去张天根同志市干部行政学校副校长职务;

  龙云同志任木贾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陈伟涛同志木贾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张力同志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兴义分局局长职务。

  兴义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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