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新区20名个体工商户获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发布时间:2020-10-25 20:34:40 来源:黔西南日报
近日,义龙新区根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何忠春等20名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给予6000元创业补贴。
这次“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是义龙新区2020发放的第二批,该批符合申领条件的20名个体工商户分别是顶效街道的何忠春、杨仕敏、王光江、李敏、李祖先、何芝艳、黄富康、黄光明、令狐昌勇、汪欣、孙宗风、令狐昌会、张庭余、骆岳翠,龙广镇的陈丽、邹臣、王绿贵、吴古龙,万屯镇的曹月亮、宋学雨。根据补贴发放标准,对他们每月补贴500元,补贴12个月,全年补贴共计6000元。
据悉,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规定:符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领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给予每月500元场租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通讯员 赵 瑞)
上一篇:贞丰县:14辆救护车圆满交车 医疗救护能力提升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