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颁布

发布时间:2020-12-20 00:07:52 来源:黔西南日报

  12月15日,记者从黔西南州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是继黔东南、黔南自治州之后,在贵州省民族自治州层面第三部专门保护与发展民族医药的法规。

  《条例》共六章三十七条,分为总则、保护与发展、执业与管理、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法律责任和附则。

  据了解,黔西南州居住着布依、苗、彝、回、瑶等35个民族,全州总人口365.17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州总人口的43.55%。各民族在长期求生存、求发展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民族医药知识,探索出了独具民族特色的医药体系,特别是许多民族医生充分利用本地的药用物种资源,在治疗常见病、多发病以及疑难杂症方面具有许多独特疗效,深受各族群众的普遍欢迎,为各民族繁衍生息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由于缺乏对民族医药传统资源的保护机制,导致许多民族医药专家的知识、经验没有得到有效传承、发展,一些特色诊疗技术、医理方法没有得到有效发掘、保护。制定出台《条例》,对鼓励、支持、保护民族医药传承、发展,发掘民族医药优秀传统文化,培养民族医药人才,促进民族医药健康发展,建设富有黔西南民族特色的大健康产业非常必要。(记者 卢雁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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