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用巡察制度培育锻造“好干部”
本报讯(田超虎)德江县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发挥“大熔炉”作用。
抽调新提拔干部参加巡察锤炼党性。建立巡察监督协作联动工作办法,规范抽调程序。县委巡察办根据每轮巡察任务出具人才干部需求函,县委组织部根据巡察用人需求,从全县新近提拔的干部中抽调部分同志参加巡察。已抽调新提拔干部9批次23人到巡察岗位。巡前巡后分别签订《巡察工作纪律告知承诺书》《巡察干部“零持有”报告》,严明自律自诺事项。巡中以巡察组临时党支部为依托,常态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巡察锻炼,抽调干部的党性修养、规矩意识和纪法思维得到很好凝练涵养。
组建人才库吸收专业人才参加巡察。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分析处理巡察所涉专业问题中的特长优势,制定巡察人才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坚持选好人、用对人原则,严把入口关,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方式,经过组织考核、综合评价和入库审批等程序,把熟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会审计和执法司法等业务专长的骨干吸收到巡察岗位。目前,已吸收涵盖各方面专业特长的干部39人充实人才库。
开展巡察后评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每轮巡察结束后,由巡察组为抽调借用干部出具《评价鉴定意见》。把评价鉴定意见作为抽调借用干部职务晋升、评先选优等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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