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检察院出台《检察联络员选任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5-25 13:04:31 来源:遵义日报
近日,湄潭县检察院出台《检察联络员选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举旨在规范检察联络员选任和管理工作,完善检察联络员制度,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广泛听取群众司法诉求,实现检力下沉。
《办法》规定,检察联络员的选任、培训、考核、业务等管理工作由湄潭县检察院政治部和巡回检察办公室共同负责,为其履职提供相应服务和条件,保障检察联络员依法充分履行职责。《办法》还对检察联络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任期、主要工作职责、应当遵守规定、奖励等进行了规定。
目前,在湄潭县人大的大力支持下,湄潭县检察院从关心、支持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检察事业、工作在基层或一线岗位的县级人大代表中选任了15名检察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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