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促进古树名木保护
“古树名木保护牌,编号:**33,树种:金弹子,树属:柿属,古树级别:二级……”在凤冈县域内,一棵棵树木上挂上了一枚枚崭新的“身份证”。
近年来,凤冈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县域内一些地方的古大珍稀树种存在未挂牌保护;一些地方为了打造旅游景点,在古树名木冠幅范围内封砌水泥地面;一些地方村民将古树视为“神树”,在树下烧香烧纸,长此以往严重影响甚至危及了古树正常生长。
为了保护古树名木,该院依据《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列》,向该县林业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发出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保护古树名木的职责。同时,为了加强检察建议落实质效,该院还与林业局、当地政府领导一起实地了解古树未受保护的情况,并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协助林业部门解决挂牌保护、整改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整改,该院日前在开展的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回头看”专项活动中了解到,县域内的古树名木已经挂上了“身份证”。
截至目前,凤冈县检察院就全县古树名木保护共发出书面及口头建议28份。该县林业局拨出经费,对调查核实的2076棵古树名木进行挂牌保护,对破坏古树名木生长环境的各种现象,联合当地政府进行了有效整改,为古树名木营造了健康的生长环境。
凤冈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跟进对古树名木的保护落实情况,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回访。
(记者 杨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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