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州区检察院 开展司法救助 助力脱贫攻坚
今年以来,播州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的司法需求,切实找准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国家司法救助。
截至10月底,该院共计巡回检察8个镇乡16个村社区,走访247户,接访104件,发现涉检案件线索62件,件件回复。其中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件,已救助7件,救助金额40.3万元,6件审批中。所救助的人员中,精准扶贫户低保户占救助人数的46%。
“工作室+扶贫”服务司法救助
今年,该院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的过程中,将国家司法救助融入到社会综合治理和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的工作大局之中。院领导多次带领办案人员深入救助对象家中,进行走访调查。
同时,该院还结合中央相关扶贫政策,发挥巡回检察优势,在贫困村设立“检察官工作室”,零距离服务。并通过“检察官工作室”,重点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推进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从“依申请”被动办理为主向“依职权”主动办理转变的主要力量。
据该院检察长宫松介绍,该院建立“检察官工作室”旨在强化检察机关内部协作,将关口前移,特别对贫困村和贫困户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申诉阶段将司法救助纳入审查范围。
为了方便群众,该院还在镇乡易地扶贫安置点挂“检察工作职责牌”及“检民联系牌”,定期定员在镇乡巡回检察,排查检察案件线索,全力发现救助对象,做到应救尽救。据统计,在近两年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中,该院救助的刑事被害人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救助金额均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检察官工作室’的设立及‘巡回检察’等服务的出现,将检察官被动接访变为下访巡访走访,从大面积摸排案件线索、发现被救助对象,转变到群众依法主动电话控告申诉、法律咨询、司法救助等。”该院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多元救助+扶贫”助推司法救助
今年以来,该院除了对刑事案件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导致严重人身损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而造成生活困难、依靠受犯罪侵害死亡的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进行救助外,还建立了“救助+帮扶”机制,制定综合式、多元化救助方案,积极将民政救助、城乡低保、法律援助、督促执行等结合起来,对当地不符合救助条件不能通过司法救助解决救助当下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及时释法说理,协调、衔接其他救助帮扶力量。
播州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该院还针对救助对象被救助后,因劳力差不能打工等实际情况,联系当地政府,争取为其解决公益性岗位就业。
据悉,在助推司法救助工作中,该院坚持“三个从快、三公三上”的原则,努力提升司法救助质量。
从快审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与镇乡一起上下贯通、一体救助,确保救助时效性。首先由检察院收集司法救助的具体情况、救助现状、家庭情况等基础信息,上报政法委审批,并从快审查贫困当事人救助条件、救助依据等,缩短救助周期和审查办案期限。
从快审批。审查结束后及时把专项报告报送政法委审批,商请财政部门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确保尽快拨付当年司法救助金,确保及时救助。
从快发放。严格救助金发放流程,司法救助金到账后,建立一周内救助发放机制,从快将救助金发放到贫困当事人手中,确保国家司法救助金落实到最需要、最贫困、最无助的地方,确保司法救助精准脱贫户不因长时间得不到救助而返贫。
据介绍,在巡回检察下乡巡访走访的过程中,如果有群众想约访检察长的,该院将公开接访人、接访时间、接访地点,让群众见得上面、说得上话,交得上心,即“三公三上”巡访。
“检政联合”聚力脱贫解矛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脱贫攻坚的过程中,该院干警每走一地,必与当地政府协商司法救助事宜,充分尊重地方政府意见。对一些涉法涉诉上访户或者符合司法救助的上访人员,在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重点消除矛盾纠纷,维护地方社会稳定。
今年以来,已有两名被救助对象向该院送来锦旗,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举措深受当地政府及群众的好评。
“检察机关必须一心为群众办实事,以勇争第一的心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回应老百姓的诉求,并按照法定程序,竭尽所能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让法律公平正义深入人心。”宫松表示。
(记者 杨义霞)
上一篇:“都来读书”走进贵州湄潭,浙大教授与小学生共读诗词哲学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