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视频被弄丢!安顺一对夫妻怒告影楼

发布时间:2020-08-11 14:50:05 来源:天眼新闻

安顺一对新人为了举办婚礼,与一家影楼签订婚庆服务。谁知婚礼结束后,影楼工作人员将这对新人婚礼的摄像记录丢失。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新婚夫妇将影楼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近日,经安顺市镇宁布衣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处影楼返还婚庆服务费1280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000元。

2019年7月2日,范先生与妻子张女士为了举办婚礼与安顺一家婚纱影楼签订了一份婚庆服务合同,约定该影楼于2019年7月12日、13日向范先生夫妇提供婚庆服务,包括婚礼活动拍摄(含接送亲拍摄、婚宴拍摄、光盘刻录)、新娘礼服及妆发、婚庆司仪等,婚庆服务费为人民币8500元。

合同签订后,范先生向影楼支付了3000元,并在婚礼结束后支付了5500的尾款。婚礼如期举行,影楼提供相应现场服务。

同年7月20日,影楼通知范先生夫妇前来领取婚礼活动光盘,范先生拿回家准备观看时,发现光盘无法读碟。随后,范先生联系影楼工作人员,对方告知是影楼工作人员失误导致范先生所有婚礼活动的视频数据丢失。

“婚礼活动视频资料记录是人生中的重大时刻,对我来说具体永久的纪念意义,当时情景氛围不可再现。”范先生说,影楼的行为给自己带来了精神损害。

随后,范先生夫妇与影楼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后将影楼告上法院,要求对方退还婚庆服务费人民币3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0000元。

对此,影楼工作人员表示合同中婚礼合同拍摄仅为1280元。此外,范先生主张的精神损失赔偿金数额过高,拒绝赔偿。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因影楼的过失,丢失范先生夫妇婚礼当天的摄影资料,侵害了范先生夫妇合法权益,构成侵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承担侵权责任。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确认单机位摄像服务费用为1280元,该部分费用由影楼返回给范先生夫妇。

此外,婚礼是人生重大事件,范先生夫妇要求影楼摄影的目的就是真实客观记录婚礼举行的一天,具有永久纪念意义的影像。但由于影楼的过失,导致跟拍摄像丢失,无法根据影像制作婚庆光盘,造成结婚当天的影像永久性灭失。由于二人的结婚典礼过程不可重复也不可再现,必然给范先生夫妇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因此,结合本案情况,酌定由影楼赔偿范先生夫妇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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