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11月5日,记者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总要求,立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总目标,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多举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优化多途径立案、高质效审理、大力度执行工作制度,提升执行合同质效。全市法院通过“三公”平台、微法院、跨域立案平台,最大限度提升立案效率。特别是疫情期间,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立案;通过运用全流程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网上调解平台,推动案件高质量审理;通过运用网络平台进行拍卖、实行执行案款全部纳入“一案一账号”、实施联合信用惩戒等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截至今年9月,对党政机关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执行到位2656.07万元,对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执行到位903.05万元。疫情期间,该院还通过开展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便企服务“百日行动”工作,助力复工复产。
推进破产案件审理,保证市场健康运营。通过加强破产案件审理专业化团队建设和建立健全破产管理人制度,积极探索管理人快速指定机制,避免管理人指定周期过长,影响破产程序正常推进。同时,拟商请有关部门协助配合建立破产管理人协会,逐步形成管理人规范、稳定、自律的行业协会,承担管理人指导培训、考核、淘汰和报酬保障职能,确保管理人正确履职。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提升审判执行质效。通过严格执行审限管理制度、加大审判流程监管力度、强化司法公开等举措,明确各重要节点的工作要求和办理时限;及时追踪和重点监管,加强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强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加强庭审网络直播。同时,审判监督部门定期通报和督促依法公开庭审流程和裁判文书,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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