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下达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199.81万元 用于改造老旧小区

发布时间:2020-01-12 02:31:49 来源:黔东南州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黔东南州财政局、黔东南州住建局按照各县市老旧小区改造面积、改造户数、改造楼栋数、贫困程度等因素进行分配,于2019年12月31日下达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4199.81万元,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老旧小区改造主要用于小区内水电路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小区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加装电梯支出。能直接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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