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开展个体工商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专项清理见成效

发布时间:2020-01-16 14:25:30 来源:镇远县政府办公室

  为大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堵塞个体工商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漏洞,确保“该减的减到位,该收的收上来”,镇远县税务局精心布局,按照“五步走”的思路部署个体工商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专项清理。

一是调整机构,充实人员。抽调精兵强将,专门组建了个体税收征管组,主要负责清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体税收管理员由原来的4人,扩充到18人。

二是理顺思路,政策先行。针对个体工商户的特殊性,专门组织学习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业务知识,以及行政执法方面的知识。编写了《房屋出租行业税收实务指引》《房屋出租行业税收政策宣传单》和《个体工商户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单》,确保政策统一、口径一致。

 三是包产到户,责任到人。将镇远县城区划分为三个大片区,每个片区又划分为若干小片区,每个小片区明确两名责任人,确保所有片区有人服务有人管。

 四是逐户走访,不留死角。逐户进行走访,调查清楚每户纳税人的税务登记情况、生产经营情况、房屋租赁情况等,并宣传、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让每一个纳税人享受到减税降费政策红利,了解减了什么税、该缴什么税、怎么缴税。对于拒不提供租赁合同的,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租赁合同。

五是全面覆盖,应催尽催。通过前期政策宣传、纳税约谈,后按程序下发相关文书,并逐户反复电话通知,督促纳税人限期申报缴纳税款。在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的政策背景下,入库税收依然实现了大幅增长。2019年,该县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共入库房产税231434.68元,比2018年增长33.28%,增收57790.44元;入库城镇土地使用税35833.79元,剔除减半征收的政策影响,同口径比较,比2018年增长72.65%,增收30157.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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