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以强有力监督 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派四组本月实地督查县教育局进一步简化落户、子女入学等证明和办理手续,暂未发现问题。”……
“派五组本月实地督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办理情况,已全面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设立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办结,暂未发现其他问题。”……
“派三组本月实地督查政务中心自然资源管理局服务窗口,发现办理建筑许可证需要跑两个同部门开设的窗口才能办理完成,未实现一窗化办理。目前已下达督促整改通知,限时进行整改。”这是近日镇远县纪委监委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月督查后各派驻监督组向分管常委汇报督查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好《黔东南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镇远县纪委监委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工作,列入监督执纪问责重要内容,同步纳入七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常规监督检查内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的方式,围绕企业及群众办事的难点痛点堵点,重点聚焦坚决保障中央和省州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方面、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方面等七大类问题,深入政务服务大厅,私访服务窗口、走访办事群众,把监督的触角伸到服务群众窗口的最前沿。监督检查实行月督查月报告的常态化督查机制,用铁的纪律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以强有力的监督助力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同时,在网络、媒体、报刊公布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公开发布举报线索通告,在服务窗口部门设置监督举报牌等方式,广泛收集影响民营企业发展、损害民营企业利益的问题线索,对巡察、审计、公安等部门移交涉及影响民营企业发展、损害企业利益的问题线索及时依规依纪依法优先办理。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查实有诽谤、诬告、陷害行为的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违反法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查实有诬告陷害、行贿“围猎”公职人员的行为的民营企业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协调有关部门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形成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格局。
截至目前,共开展营商环境监督检查45次,检查单位29个,发现问题7,督促整改7个。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紧扣影响我县营商环境的真因素、真问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审批、执法服务事项集中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充分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综合效应,以强有力的监督助推我县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镇远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编:徐银珍 审:江春健)
上一篇:茹捷深入都坪镇察看暴雨灾情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