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三举措认真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州、县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提升全民生态保护意识,营造“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执法行动的浓厚社会氛围。近日,锦屏县市场监管局积极行动,三项举措认真开展辖区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一是狠抓水产品生产、销售和流通环节的专项整治。通过开展水产品生产经营户、水厂品(农贸)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销售水产品餐饮经营户及农家乐的进货台账检查,查明水产品来源。对各餐饮店铺张贴的广告标语、菜单、营业执照名称等进行检查,要求必须依法依规,不得含有禁止的“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及以此为噱头的经营行为,一旦发现,立即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罚。
二是狠抓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做好重点监管对象名录登记的同时,在全县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馆等地张贴禁捕宣传海报142余张,印制并发放《贵州省市场监管局严厉打击市场经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政告知书》142份,反复告诫不得采购、销售、加工来自禁捕流域的水产品,进一步增强经营者及消费者自觉抵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意识,做到文明理性消费,共同营造“不买、不卖、不食”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良好经营消费氛围。
三是狠抓市场经营主体日常监管。开展现有市场主体名称、营业范围是否含有长江流域野生鱼、野生江(河)鲜、野生动物等字样摸底排查,对不规范情况进行整改,做好后续准入把控。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发挥12315热线及全国12315平台作用。
此次共计检查水产品经营户4户,餐饮经营户118户,农家乐4户,发放告知书142份,发放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宣传资料142份,现场整改15户,下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按照部署安排,做好后续行动,有效推进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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