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镇远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9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三旗带领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到我县就贯彻实施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刘建新,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兰田,州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乐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以光,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杨胜朝等陪同参加检查,县应急管理局、县供销合作社等相关部门领导一同参加相关活动。
执法检查组现场察看了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中心、中石化镇远分公司、镇远舞阳文化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对我县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并详细询问了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执法检查组通过实地“看、查、问、谈”,对我县贯彻实施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镇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县生产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为镇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检查组指出了我县部门和企业在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整改建议。
李三旗指出,安全生产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积极迎检、主动配合,加强“一法一条例”学习宣传,抓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守住安全生产的底线。要推动各层各级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人大依法监督责任、地方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上下协同,推动法律法规执行到位,切实提高执法检查的实际成效。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助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向人民交上安全生产合格答卷。
(编:杨通航 审:江春健)
上一篇:镇远县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53次会议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