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四措施抓好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工作
为做好扶贫小额信贷集中到期贷款清收工作,锦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工作调度,采取四措施做好到期贷款清收和逾期率压降工作,全县扶贫小额信贷逾期率上升态势得到有效控制。
一、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要求必须把全县的扶贫小额信贷逾期率降低到规定范围内,积极作为,有效处置好贷款集中到期风险。
二、强化分类处置。按照“还款一批”“展期一批”“续贷一批”“代偿一批”的思路采取相应措施化解风险。一是建立贷款到期预警机制。各乡镇和县信用联社积极承担属地责任,完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对将到期的扶贫小额信贷提前介入,及时采取措施化解,对有偿还能力的通知其按期归还,对确实因资金困难暂时无法偿还且符合“续贷、展期”条件的,通知其办理“续贷、展期”手续,以缓释风险。二是稳妥处置好已逾期贷款。对扶贫小额信贷发生违约的,县信用联社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代偿缓冲期,代偿缓冲期内,由乡镇信用社和乡镇人民政府积极督促借款主体还款。代偿缓冲期结束后,对借款人追偿无望、或形成损失的贷款,县信用社乡镇网点提出代偿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签署审核意见,报锦屏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处置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贷款本息损失按规定比例由风险补偿金代偿。风险补偿金代偿后,启动对借款主体的追偿程序。
三、加强工作调度。针对全县扶贫小额信贷逾期率高于省里1%以下的要求的情况,采取日调度周通报,纳入全县重点工作来开展调度,对逾期率高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对通报不重视,调度不落实,督促不整改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随时动态掌握全县扶贫小额信贷逾期贷款清收进度情况,及时发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预警信息,将全县各乡镇逾期率和即将到期贷款情况及时下发到各乡镇,推动全县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工作。
四、多渠道组织力量清收到期扶贫小额信贷。因户施策,做好还款提示,积极抑制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通过乡镇、村支两委和帮扶责任人的协同努力,主动与扶贫小额信贷贷款贫困户沟通联系,做好即将到期贷款催收和逾期贷款清收工作。
截至目前,全县扶贫小额信贷逾期率下降到了2.55%,低于贷款风险熔断机制3%的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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