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多举措加强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
锦屏县以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为目标,以坚持应救尽救、坚持公开公正、坚持适度救助、保障基本生活,坚持政府救助与自救互助相结合为基本原则,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了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一是严格执行前移救助窗口。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对本区域的困难对象更了解,解释工作更具有针对性,还能免除救助对象奔波之苦。2016年,锦屏县就将1000元小额度临时救助的权力和资金发放直接下放到乡镇,保证救助对象更准确、更真实,也能发挥临时救助“救急救难的”的作用。通过下放救助权力和资金,更能增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规范救助程序。在救助窗口前移的情况下,细化、规范临时救助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必须严格地经过村(社区)群众代表评议和公示程序,让受助对象和救助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既不允许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拖延、推诿,也严格禁止和防范基层民政人员对不符条件人员徇私舞弊。
三是严明基层责任。民政部门明确职能职责,及时对申请临时救助的对象实施救助,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程序规范力度,防止评议、公示工作走过场,进一步强化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人员,要坚决从严追究工作责任。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县1—8月共救助人数3255人次,拨付临时救助资金292.47万元,使困难群众家庭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受到群众和社会的肯定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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