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融媒体中心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020-11-01 19:41:42 来源:黔东南日报
10月29日,黔东南州委党校副教授雷达受邀到州融媒体中心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培训,让民法典走进媒体人的生活。州融媒体中心部分党员干部、记者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雷达副教授围绕“民法典发展历程、制定原因、与媒体人相关的民法典内容”进行阐述。结合一线记者工作实际和州融媒体中心发展需要,通过鲜活的案例,对民法典的内容进行精彩解读,深入浅出、内容丰富。
民法典将人格权单独成编,这是新中国民法典与其他国家民法典最大的不同。其中,民法典规定,新闻媒体除需保护自然人人格权外,同时也获得了在特殊情况下侵害人格权益的合理授权。即“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时,可以对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和个人信息进行合理使用。这体现了民法典对于新闻媒体进行新闻报道和行使舆论监督权的保护,将有利于新闻媒体进一步履行好社会监督职责。
(记者 聂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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