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巡回法庭进社区庭审普法两不误
发布时间:2020-11-20 12:35:51 来源:黔东南日报
11月12日,黎平县人民法院把巡回法庭开进扶贫搬迁安置区,集中开庭审理4起危险驾驶案件,当庭宣判5名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至一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家住龙形社区何家庄的陈某瓶等5名被告人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3至202毫克之间,其中多名被告人还具有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等不同从重处罚情节。开庭审理过程中,陈某瓶等5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法庭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以上判决。
通过公开审理宣判,让社区群众“零距离”接受了法律宣传教育,认识到酒驾的严重危害性,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深受群众欢迎。
期间,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等部门还开展了法制宣传,通过现场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以达到了震慑、警示、教育群众的效果。
( 姚强 吴春梅 吴海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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