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8月1日起提标
发布时间:2020-07-31 10:57:37 来源:黔南日报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药品价格快速增长、参保人员医疗需求不断提升,现行待遇保障标准已无法满足退休人员的需求。为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水平,黔南州医疗保障局结合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决定将退休人员待遇档次由2个档次调整至3个档次,并提高各档次待遇标准,更好保障广大退休人员就医购药需求。
待遇调整后,不满70周岁的由每人每年7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800元;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由每人每年850元,调整为年满70周岁至未满80周岁每人每年120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年1600元。2020年8月1日起在全州执行(原黔南州退休人员享受医保待遇所需的缴费年限政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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