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一驾驶员醉酒驾车被起诉 吊销驾照丢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08 20:52:49 来源:黔南日报
8月26日,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对石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提起公诉。
被告人石某某系一名公交车司机, 6月2日1时许,被告人石某某醉酒后驾驶一辆白色小轿车由独山县香樟路往独山县小十字方向行驶,行至独山县秀峰西路独山南门头路口+10米处时碰撞到同向行驶的黑色小轿车。经独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当事人石某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石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7mg/100ml。
石某某本是一名具有稳定收入的公交车司机,却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了公共安全,不仅被吊销了驾驶证,丢了工作,还即将面临法律的处罚,在审查过程中,石某某多次流露出悔意,但为时已晚。(韦忠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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