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躲避支付抚养费 贵定法官教他如何为人父

发布时间:2020-10-21 14:12:39 来源:黔南日报

自愿离婚的罗某、刘某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但罗某并未依照协议给付孩子抚养费,刘某遂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官教育,罗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惭愧,并委托其母代为支付了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

2014年8月20日,经贵定县法院主持调解,罗某、刘某自愿离婚,二人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离婚后孩子由刘某抚养,罗某从2014年9月起每月给付孩子500元抚养费至孩子独立生活时止,支付方式为每年第一个月按年给付(2014年9月至12月份的生活费限于2014年12月底前给付,2015年以后每年的生活费6000元限于当年1月31日前给付)。孩子独立生活前所产生的教育费、医疗费凭有效票据双方各承担一半。

但双方约定的抚养费给付期限届满后,罗某并未依照调解书内容自动履行给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今年6月3日,刘某遂到贵定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贵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件后,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 6月4日向被执行人罗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刘某支付抚养费、教育费6926元,并承担申请执行费50元。但被执行人不仅不履行应尽义务,还如同“消失”一般,和执行干警玩起了“捉迷藏”,执行干警几次上门寻人未果。在这样的情况下,执行干警仍不懈努力,多次走访罗某户籍地查询,最终于9月下旬收到匿名线索,掌握了罗某的行踪。在掌握罗某行踪后,执行法官组织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所处位置,找到被执行人罗某后,经过询问得知,罗某在与刘某离婚后已经重组家庭,重组的家庭也有了孩子。

“身为一个男人,一位父亲,有了新的家庭、新的孩子就可以不管之前的孩子吗?之前的不负责行为,能让现在的亲人相信你,觉得你靠得住吗?‘狼来了的故事’知道吧?等你在生活上遇到事情,向周围的人求救,有人信你吗?会帮你吗?你靠‘躲藏’就可以不用负责吗?逃避能解决问题吗?逃得过法律制裁吗?”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罗某发出连环灵魂拷问,罗某哑口无言。由于罗某有履行能力但却不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且其逃避应尽义务的行为性质恶劣,执行法官对其采取了拘留强制措施。戴上“银手镯”的罗某,静静地看着拘留决定通知书。最后,在执行法官和其母亲的教育下,罗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惭愧,并委托其母亲通过手机支付和现金支付的方式向申请执行人刘某代为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教育费6926元,并交纳申请执行费50元。10月9日,孩子母亲刘某成功领取了孩子抚养费和教育费,该案执行完毕。(莫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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