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五项措施”织密扎牢民政兜底保障网

发布时间:2020-11-18 15:41:04 来源:黔南日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脱贫攻坚督战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省委关于“十个防止”的工作要求,黔南州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 坚持“五项措施”狠抓落实,强化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

坚持体系化全方位救助,筑牢“两不愁”底线

  健全特殊群体救助关爱体系。加强对孤残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州县两级建立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乡(镇)、村(居)配齐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并建立跟踪考评机制,强化儿童分类保障,落实委托监护人,建立健康档案,精准关爱帮扶救助。加强对特困人员的关爱救助,通过规范供养协议签订、明确监护照料责任人,建立探视制度,定期跟踪回访,提升特困人员生活质量,并建立基层探访机制,压实监护照料责任。通过主动救助、街面巡查、今日头条寻亲、DNA比对、建立易走失人员数据库和定期回访等方式,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关爱救助。

  完善工作数据台账体系。加强部门信息对接,县市民政部门每月主动对接扶贫、残联、卫健、医保、应急、人社、公安和移民等部门进行数据信息比对,确保救助数据无缝衔接,防止“台账数据不准确”。指导县市全力建好“两本台账”,即“六类对象”台账和分类排查台账,对确实无法纳入兜底保障的将详实原因注明清楚,同时将每次排查纳入保障的对象及时提供给扶贫部门,及时调整建档立卡系统保障情况标记。对入户和比对信息存在错误的,及时请扶贫部门修正,确保民政系统显示情况、建档立卡系统显示情况、实际兜底保障情况做到“三统一”。

  健全“救急难”制度体系。健全县乡分级审批制度,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从1000元提高到1500元。建立乡镇(街道)备用金制度,在乡镇(街道)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提高救助时效性。健全先行救助制度,对于急难情况较危急,视困难情况及紧急情形可先行给予紧急临时救助,及时缓减其生活困难,再按程序 进行审核审批,有效解决“防止意外处置不及时”问题。

  建立后续保障工作体系。联合州扶贫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摘帽后续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黔南州兜底保障“十三条”举措,通过对贫困对象动态监测、提升搬迁后续服务能力、强化资金保障、优化主动发现、简化流程等措施,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效,有效防止“政策兜底兜不住”的问题,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

 坚持分类分层动态监测,落实兜底保障政策

  紧盯六类对象动态监测,确保救助及时有效。即紧盯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紧盯受灾影响困难群众,紧盯重点贫困对象,紧盯退出低保保障对象,紧盯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紧盯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特殊贫困群体等开展动态监测,加强对没有纳入民政兜底保障的贫困对象进行监测核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加强对因灾、因疫、因病、因学困难户动态监测,采取先行救助、放宽户籍地申请限制等措施,坚决防止因灾致贫返贫,确保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有效杜绝个案性错退漏保问题。

  分类开展大排查,确保政策落地落实。紧紧围绕省、州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联合州扶贫办印发《关于抓好兜底保障大排查工作提示》,明确大排查对象、建立分类排查台账、对排查对象放宽认定条件,州民政局、州扶贫办联合组成6个工作组,对全州12县市共13类对象开展大排查,有效防止“工作落实差一点”。

  适当扩大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按要求将特困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扩大保障范围。扩大“单人户”施保范围,将边缘家庭中重残、重病的人员纳入低保保障。对低保家庭中的重残、重病等10类对象发放分类施保金。扩大刚性支出抵扣范围,落实贫困家庭支出扣减、低保对象渐退、搬迁困难移民低保待遇接续等政策。对低保人员就业创业过渡期,根据收入情况给予3至12个月的救助缓退期。

 坚持提升保障服务能力,确保搬得出稳得住

  做好低保待遇衔接。对已经落户或办理居住证、“易地扶贫搬迁市民证”的搬迁困难群众,依规将其原来的农村低保转安置地城市低保。

  做好困难群众及时救助。开展州级部门的数据衔接比对,对搬迁到安置点的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严重的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不稳贫困人口、贫困边缘人口和其他贫困人口等,持续开展入户排查和核验评估,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依规及时纳入城市低保保障。

  做好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发放。对确已搬迁的困难移民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1500元/人,帮助解决搬迁过渡期的基本生活。截至目前,全州共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移民19.58万人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2.87亿元。

  提升安置区基层社会治理服务能力。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儿童活动中心,提高基层社区服务能力,有效“防止易地扶贫搬迁根不实”的问题。

坚持高站位安排部署,筑牢风险防范底线

  强化组织领导,筑牢兜底防线。将民政兜底保障入户排查和核验评估工作纳入县乡村三级脱贫攻坚指挥部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统一督查。

  严把质量关口,抓好“六类对象”风险防范。坚决防止急难救助对象因发现不及时、救助不到位导致生存面临危机,坚决防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不到位,出现冲击社会心理底线事件,坚决防止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措施不到位,引发人身安全风险和舆情风险,坚决防止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宣传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非正常事件,引发舆情风险。

  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追责问责。坚决纠正兜底保障所有问题,对在兜底工作中推进不力、工作不到位、影响脱贫攻坚成效的,按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坚持宣传培训同步推进,提高群众满意度与认同感

  切实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制定《救助应知应会》《社会救助明白卡》及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手册,批量印发各县市加强群众政策宣传工作,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灾后重建的政策普惠,提高政策理解度与政策覆盖面。

  积极引导全民参与救助工作。通过宣传培训充分让群众知晓、参与、监督民政兜底保障工作中来,通过驻村工作队员或村级低保协管员上门宣讲,培养每户有一个救助政策“明白人”,“明白人”要清楚掌握该家庭基本情况、享受民政兜底保障情况及政策依据等,并能在被询问时进行准确回答,有效防止“受益群众说不清”的问题。

  扎实做好信访处理工作。坚持实事求实,做好首次接访工作,将救助保障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重复信访案件加强跟踪督办,适时函告,确保信访问题有效解决。将受理办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督查督办、统计分析等信访业务各个环节,纳入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规范办理,建立信访案件档案、做到有始有终,有效防止“群众意见成舆情”“诉求解决不满意”等问题。

  兜底保障是脱贫攻坚的最后一道防线,是确保特殊困难群体脱贫的最后手段,关系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能否如期完成。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脱贫攻坚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巩固提升,持续开展排查整改,保持问题动态清零,坚决高质量打好民政兜底保障收官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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