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一女司机醉驾领刑 驾驶证吊销五年

发布时间:2020-05-21 13:21:32 来源:黔西南日报

  兴义一女司机因醉驾造成车祸,日前被兴义市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同时,该司机还被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考。

  据了解,34岁的皮某于2019年12月5日00时56分许,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兴义市景峰大道与民航大道交叉路口直行时,与一辆同向行驶的出租车追尾相撞,造成出租车上一名乘客受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皮某在本次事故中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皮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其乙醇含量为197.3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皮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应从重处罚,鉴于其初犯、自愿认罪认罚、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等量刑情节,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对其宣告缓刑。被告人皮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同时,皮某驾驶证被依法吊销,5年内不得重考。

  一次醉驾,一生污点,代价之大,教训之深,望所有驾驶员都引以为戒,请勿酒驾、醉驾。

    (通讯员韦明皇张凤利张体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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