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切实抓好基本民生保障

发布时间:2020-08-10 13:39:05 来源:黔西南日报

  为进一步做好“六保”工作,保证基本民生,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兴义市民政局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不断提高民政标准,按标施保,发放民政领域资金合计6223万余元,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自今年1月起,兴义市2020年度城市低保标准由每月650元提高到每月67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年4140元提高到每年4332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费由每月975元提高到每月1012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费由2019年的每月845元提高到每月878元。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50元,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由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00元。

  截至目前,兴义市共发放民政领域资金合计6223万余元,其中,特困人员供养资金907.32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871.37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3755.20万元、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88.4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53.69万元、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医疗资金38.35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15.38万元、高龄失能老人津贴补贴193.8万元,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据悉,兴义市实施民政对象入户核查机制,确保动态管理。今年3月至4月,市民政局组织全市27个乡镇(街道),由乡镇干部和驻村工作队牵头,村居干部协助,采用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黔西南州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等方式,对城乡低保家庭和贫困人口家庭的基本情况、收支和财产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切实做到民政对象动态管理。

  (通讯员 杨 爽 蒋发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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