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兴义市一醉酒男家暴后妨碍公务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20-11-27 09:38:05 来源:黔西南日报

  兴义市下五屯一男子午夜醉酒回家,竟对妻子拳打脚踢。妻子报警求助,面对赶来劝阻的民警,醉酒男子又将怒火发泄在民警身上。因妨碍公务罪,该男子近日被兴义市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据了解,2020年4月6日凌晨,李某某在外喝得酩酊大醉后回到家中,因孩子哭闹与妻子发生口角,李某某借着酒劲对妻子拳打脚踢。不堪家暴的妻子报警求助,下五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李某某仍不依不饶,不仅不配合传唤,还辱骂、踢打民警。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醉酒后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已构成妨碍公务罪,但综合李某某酒醒后,认真悔过、赔礼道歉,取得被害人谅解等量刑情节,可对其宣告缓刑,兴义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 韦明皇 蔡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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