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铜仁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乌江流域 禁用“野生鱼”广告宣传专项执法检查
为贯彻落实国家长江十年禁捕总体部署,加强辖区内乌江流域禁用“野生鱼”广告宣传整治工作,7月28日-7月30日,省市场监管局广告处高广明处长带领省局检查组在铜仁市思南、德江、沿河等乌江流域开展禁用“野生鱼”广告宣传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市市场监管局陪同开展联合检查。
检查组实地检查了思南、德江、沿河等乌江流域沿线从事经营鱼类的餐馆、酒店,对打“野生鱼”广告宣传、菜单名目等作重点检查,并现场指导相关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范经营行为。随后,省局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召开了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汇报,反馈了检查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上,检查组充分肯定了铜仁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的积极作为,尤其是在渔业主管部门尚未牵头组织开展整治之际,按照省局的统筹部署,敢于担当、立即行动,表现出了高度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高广明强调,要高度重视国家关于长江流域十年禁捕政策,做好长江支流的乌江流域沿线餐饮行业利用“野生鱼”作广告宣传整治工作,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检查组要求,要全面深入推进乌江流域“野生鱼”广告整治工作,强化导向意识,加强监测监管,周密部署、尽早落实,开展全域检查巡查,包括锦江、印江河、舞阳河等在内,把整治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绩。同时,加强沟通交流,充分收集工作资料,完整分类归档,注重信息传报。
本次联合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12台次,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餐饮主体12家,检查广告50余条,责令整改6条。下一步,铜仁市将根据省局检查组要求,进一步强化联动意识,提高广告监测效率,加强市场检查巡查,注重部门综合治理,全面深入整治“野生鱼”广告宣传行为,推动广告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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