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习水县一餐馆老板获刑6个月

发布时间:2020-07-22 11:44:53 来源:遵义晚报

  近日,习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决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被告人程某因在羊肉汤锅中添加罂粟壳,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据了解,2019年11月14日上午,曾有吸毒史的王某前往公安机关进行常规尿检,然而检测结果为阳性。通过调查,王某近期并无吸毒行为,所以面对检测结果王某也想不通究竟是怎么回事。仔细回想过后,王某回忆自己之前从外地赶回习水,在该县新车站附近的一家餐馆吃过一碗羊肉粉。

  根据这个线索,相关部门随即对这家餐馆进行了调查,并在羊肉汤锅里提取了汤锅底料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显示汤锅底料中含有罂粟碱192ug微克/千克,不符合安全食用要求(罂粟壳属于禁止添加的非食用物质)。

  原来在2017年底,程某与妻子在习水县新车站旁开了家餐馆,主要售卖粉、包子、炒饭等,但餐馆的生意却一直不怎么好。听说在羊肉粉内投放罂粟壳可以增加香味,能让餐馆生意红火起,程某便于2019年9月和10月,两次到一家干鲜批发店购买了4两罂粟壳,并将罂粟壳掺杂进羊肉汤中,制成含有罂粟碱的羊肉粉进行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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